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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传达学习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 |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4-01-17 阅读:264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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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2014年1月15日,国家税务总局召开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扩大)会议,传达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部署税务系统贯彻落实措施。国家税务总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军主持会议并提出贯彻要求,党组成员、中纪委驻国家税务总局纪检组组长冯惠敏传达全会精神并谈了学习体会。 |
通过学习,大家一致认为,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思想理念深远,政治分量厚重,指导作用巨大,体现了我们党对腐败零容忍的鲜明立场,体现了我们党深化改革、锐意创新、惩治腐败的坚强意志。王岐山书记的重要讲话,系统总结了2013年工作,全面部署了2014年主要任务,体现了新一届中央纪委的新谋划、新举措和新突破。大家表示,一定要抓好全会精神的传达学习,深刻领会和准确掌握精神实质,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要求和部署上来,切实增强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贯穿于税收工作各个领域、各个环节。 王军对税务系统贯彻会议精神提出以下要求: 一是抓好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国家税务总局适时组织党组中心组专题学习,组织总局机关和全系统干部学习会议文件,组织处以上干部传达《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湖南衡阳破坏选举的情况通报》,结合各自工作实际提出具体落实举措。通过税务报刊、网站,宣传报道学习贯彻会议精神的做法,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在拟订2014年度税务系统领导干部培训计划时,注意安排学习会议精神。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纪检组组长培训时,要将会议精神作为重要内容列入专题学习。 二是加快出台惩防体系实施办法。兼顾第一个五年规划的总体框架和工作连续性,抓紧制定税务系统落实中央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第二个五年工作规划的实施办法,把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严明党的纪律,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和干部人事工作纪律。坚决落实好各级党组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责任,执行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化内控机制建设,运用制度加科技手段,把制度的笼子编织好,应用好,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防控执法和廉政风险。在深化税制、征管等方面改革过程中,注重体现惩治和预防腐败的要求,促进干部廉洁从税。 三是抓紧筹备全国税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深入贯彻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认真总结2013年税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深入分析当前反腐倡廉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问题,周密部署今年的重点工作任务。同时,抓好任务分解,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四是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在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的同时,抓好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的部署和指导,坚决纠正“四风”中存在的问题。严格落实中央和总局出台的一系列禁令,特别是在春节期间,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公款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公权一丝一毫都不能私用。对顶风违纪的要严肃查处,并予以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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