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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公司注销申请材料清单 |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4-01-16 阅读:63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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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算组负责人或破产管理人签署的《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 公司关于决定注销的文件(法定代表人签署,盖公章); 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原件1份); 设有分支机构的还需提交分支机构注销登记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清算报告(原件1份)(股东会、股东大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外商投资公司董事会或者人民法院、公司批准机关备案或确认);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和全部副本(原件); 登载清算公告的报纸(原件1份,公告之日起45日方可办理注销登记); 申请材料无法加盖公章的须提交公安机关公章缴销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或公章遗失登报声明(原件1份);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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