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食品药品行政审批工作的通知》
一、情况说明
自机构改革以来,我局相继承接了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厦门市质量监督管理局、厦门市卫计委等相关食品药品审批业务。由于之前审批单位不同,造成了目前我局食品药品审批事项的审批环节、行政许可文书、文书编号规则不统一的问题,给办事群众和内部管理带来了一定的干扰和难度。因此,为方便企业,完善行政审批制度,减少审批环节,缩短办事期限,规范审批程序,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根据2012年厦府办颁布的《厦门市提升政务服务工作方案》和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5年颁布的《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工作的通知》要求,制定出台《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食品药品行政审批工作的通知》,从行文上确立“一审一核”和“独任备案”行政审批制度,统一行政许可通用文书和行政文书编号规则,对行政审批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建设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内容简介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食品药品行政审批工作的通知》主要对食品药品审批事项的审批权限、审批事项中的特殊环节、行政许可文书等三个方面进行了规定。厘清了 “一审一核”和“独任备案”的适用范围;明确了现场核查等特殊环节的工作安排;统一了行政许可通用文书和文书编号规则。 |